秭归县民政局坚持以制度规范行为 强化源头治腐
今年来,秭归县民政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制度规范廉政行为,强化源头治腐,推动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规范制度管理。年初,经班子集体讨论,并经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修改完善了学习、生活、工作、廉政建设、财务等机关管理各项制度;对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和每项工作、每个岗位都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访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工作责任明确到人,真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二是规范政府采购。全面落实项目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按规定委托县采购中心对办公用品及设备配置采取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方式,实施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保证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在程序、方式和组织形式上合法合规。三是严格财务制度。坚持原始单据由经办人、计财股审核签字后交值班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报销的制度,分股室建立了机关财产登记台账,严格落实财产管理责任。四是坚持谈话制度。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活动,广泛听取实践科学发展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和意见建议,提出希望和要求。五是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工作中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执行党组办公会、局长办公会和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凡涉及重大问题,特别是干部任免、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实行民主决策,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了民主意识,培养了民主作风。六是坚持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每个班子成员和党员对照要求分析检查了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从而增强了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形成了和谐的氛围、统一的意志。
( 秭归县民政局 黎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