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低保得到人大执法检查组高度评价(图)

日期:2009-09-27 11:05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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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都市人大执法检查组组织专班,对全市城市低保工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致认为,宜都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到位,管理规范,政策落实,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

  宜都市于2002年6月成立城市低保办公室, 2005年5月更名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2007年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更名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明确为副科级,增加2名编制,并在各乡镇街道和松宜矿区、城市社区设立了低保工作站,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今年,又采取“服务购买,以钱养事”方式,通过各乡镇街道、松宜矿区管委会选拔,市民政局组织培训考核,配备了14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负责承担本辖区内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受理、初审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形成了覆盖全市的低保工作网络体系。

  二、工作措施新颖,政策落实到位

  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低保政策。特别是今年,《城市低保条例》被列入人大执法检查法规后,高度重视,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全市低保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政策宣传力度大。在宜都电台、电视台举办专栏专题节目,对低保政策和工作动态情况进行宣传。编印《城乡低保政策汇编》1000册、编印城乡低保申报审批流程图3000份、编印《中邮专递—民政专报》10000份、民政简报三期,下发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居民群众进行宣传,让城乡群众普遍熟知城乡低保的保障标准、对象条件、申报程序等等政策规定,充分了解城乡低保的工作动态。

  二是工作程序控制硬。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经修订新颁布的《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统一调整了社区(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乡镇街道低保评议评审人员构成,扩大群众参与面,强化“一把手”对城乡低保工作的责任和集体评议、评审的权威性、准确性。城乡低保的受理改由乡镇街道低保机构直接受理(可委托村(居)委会受理),由乡镇街道低保机构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入户调查,确认基本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才提交社区(村)民主评议小组评议。

  三是公示公开力度强。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坚持实行“两榜公示”,第一榜公示是在乡镇街道低保机构收到居民的低保申请、组成调查组入户调查并确认基本符合享受低保条件、提交社区(村)民主评议小组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后,在乡、村两级同时进行张榜公示。第二榜公示是在市民政局审批后,对批准纳入城乡低保的对象,在乡、村两级进行常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年度复查范围广。4—6月,组织专班,对全市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拉网式”的年度复查,采取“一查、二看、三算、四评、五公示”的工作方式,全面核查,掌握变化情况,根据不同情况,严格按政策处理。对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取消,对已实现就业,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又暂时存在一定困难的,实行渐退制管理,限期退出保障机制。此次复查城市低保户6893户16918人。复查后取消414户1287人,增标138户423人,降标253户786人。

  五是社会监督网络全。今年,在市、乡、村三级聘请了160名社会救助工作义务监督员,对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及低保对象管理进行常年监督。通过电台、电视台和网络发布了欢迎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监督的公告,对经各种渠道收到的举报,严肃认真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对署名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先后接到群众举报4起,都得到及时查处,处理结果已通过见面或公告的形式向举报人和社会公众进行了反馈。

  三、工作制度健全,对象管理规范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操作规程》、《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计算方法》和《城市低保信访接待处理制度》、《城市低保对象公开制度》、《城市低保举报查处制度》、《城市低保对象复查制度》以及《城市低保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低保工作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和社区组织专班入户调查、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张榜公示、市民政局审批、张榜公示、市财政局委托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的程序,规范操作。只要居民提出申请,就有专人受理和入户调查;只要符合低保条件,就能得到及时申报和审批。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在册低保对象通过年度复查、定期核查、续保等级、组织公益性劳动等办法,及时核查其家庭人口和收入状况,按程序及时办理提高、降低或者终止低保待遇的变更手续。对新增对象,市低保局组织专班,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入户进行抽查。市、乡镇街道、社区(村)统一建立了城乡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及时采集上报低保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城市低保金逐年递增,2008年支出2600多万元,今年元至8月已经发放近1600万元。对低保资金,我们实行封闭管理,由市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社会化发放。每月20日左右,市财政局按照民政局提供的发放花名册,到金融机构开设直达专户,为低保对象办理活期存折,将低保资金直接划拨到低保对象个人账户。

  六是规范档案管理。市低保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分别按要求设立了低保对象个人档案、综合档案和财务档案。个人档案一户一档,综合档案材料齐全,财务档案规范有序。

  (宜都市民政局  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