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民政局与农村福利院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日期:2009-09-18 10:13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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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福利院消防安全的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当阳市民政局与全市11所农村福利院签订了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要求:

  1、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全面深化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机制,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议事日程,贯彻执行湖北省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各农村福利院院长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和完善消防档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

  4、开展消防安全大清查。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5、建立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按规定配置各类消防器材,确保本单位消防器材完好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