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民政局积极做好城市低保调标工作
日期:2009-08-28 11:19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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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适当调整城区社会救助相关的通知宜市民政 [2009]号文件精神, 市民政局规定了新的调标标准,由月平210元调整至245元.
为做好调标工作,区民政局及时下发调标通知,要求各街道(乡镇)明确责任,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次调标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调标工作顺利完成;集中调标,在调标过程中,组织各街道(乡镇)部门分批集中进行网络数据调标工作,力争完成调标工作;严把调标工作程序,坚持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调查核实,以政策为依据,以家庭人均实际收入为依据,防止错误审批,防止个人印象审批,防止个人关系审批,确保家庭人口核算准确、家庭收入核算准确,补差金额核算准确,保障金额落实准确,做到调标标准公开、审批程序公开、调标对象公开、调标政策公开、调标补助金额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