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以落实“议案”为突破口大力解决制约民政工作的瓶颈

日期:2009-08-17 09:37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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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阮李剑)今年全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上,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针对民政工作提出了“7个议案”,其中:兴山县社区建设和殡葬管理尤为突出,为此,兴山县民政局对这两个“议案”极为重视,展开了一系列的工作。

  为了更好落实该议案,经县政府同意,组织古夫镇、民政局、社区干部到远安鸣凤镇的航天社区、栖凤社区,秭归茅坪的桔颂社区、西楚社区,万寿桥街办长航社区,当阳市的坝陵桥社区、熊家山社区等地考察社区建设。组织人大、政协、古夫政府、殡葬管理所等单位到长阳和夷陵区考察殡葬工作。形成调研报告,提请县政府研究,县政府针对民政部门的提议,与7月21日召开了民政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议定如下:

  社区建设上:(一)同意成立兴山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华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二)社区设置与调整由县委副书记杨栋三同志牵头拟定方案,提交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三)加大社区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一是按照“费随事转”由县直单位捆绑资金23万元,其中环保局2万元、劳保局4万元、民政局4万元、计生局4万元、建设局2万元、移民局2万元、卫生局1万元、组织部2万元、公安局【含司法局、综治办】2万元;二是县政府统筹安排27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扶持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三是古夫镇政府划拨转移资金支付7万元。所有资金全部拨到古夫镇政府,有古夫镇政府统筹考核发放。(四)积极支持社区发展集体经济。力争用3至5年使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殡葬管理:(一)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明确县殡葬管理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3人,人员在县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三)同意建设新殡仪馆和公墓区并将其纳入三峡库区后扶规划向上级申报。(四)出台兴山县殡葬管理办法。

  这些政策的出台,大大提高了民政工作的整体标准,特别是难点工作,兴山县民政人也会以此为动力,加快建设步伐,为服务人民群众为最高标准,我们欣喜的看到,长期以来制约民政工作的瓶颈打破后,将会使兴山县的民政工作更有发展后劲和更有责任让我们与时俱进。(兴山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