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民政局行风评议完善“四机制”

日期:2009-08-11 15:00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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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军区民政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落实“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民政工作的健康发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行风评议工作中完善了“四机制”。

  建立约束机制。我们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印发成册,人手一份,对全体机关干部在遵守岗位规范、考勤制度、依法办事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约束。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接待开支管理制度》、《互联网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等。在财务、人事、项目建设管理上,坚持做到集体研究决定,分管局长签批,承办人员负责的负责制,进一步严肃了财经、人事、项目建设纪律。在机关干部管理上,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不得临时请霸王假或缺勤;严格落实民政工作“八不准”。

  建立公开机制。我们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和三个服务窗口对重大事项、办事流程等,一律上墙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同时建立健全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落实依法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印发了《民政为民服务手册》、《办事指南》和致全区人民的公开信,让全区人民了解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提高了社会公信力,促进了干部职工“敬业为民、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

  建立激励机制。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我局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系统健全的激励关爱机制是关键。我们建立了跟踪考核,定期考评制度。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各责任人进行考核,对民政综合工作、殡葬改革、宣传等方面的突出先进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增强其自身价值的自豪感、贡献社会的成就感、得到社会认可的荣誉感。我们制定完善了《干部职工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每个人的职责,制定了考评办法,签订了责任书,实行考评结果与相关优待政策挂钩。借助相关的激励办法,有力地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促进了上下团结,推动了工作。

  建立监督机制。我们逐步建立和健全了内部监督机制,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组织的严格监督与领导干部的认真自律结合起来。为全面推进全区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开门征求意见、开门欢迎监督、开门接受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在原聘请4名行风监督员的基础上,又特聘请了5名同志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与100名服务对象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主动介绍有关情况,虚心听取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及时反馈给政风行风监督员。相互合作,共同提升行政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