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社会组织相关知识指南

日期:2026-06-03 16:57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岳晓林阅读量:

  一、什么是非法社会组织?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二)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不包括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

  二、什么是“山寨社团”?

  未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社团名义在境内活动。

  三、非法社会组织迷惑社会公众的主要手法有哪些?

  (一)冒用合法组织的名称,很多非法社会组织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等名头,有的名称与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仅一字之差,网页宣传抄袭合法社会组织的官网内容;

  (二)打着公益或互益的口号,跟风“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热点,吸引眼球;

  (三)不断包装宣传,有的特意在党政机关办公地附近或附属场所租用办公场地,有的拉拢一些退休党政干部或社会名人“站台”或“代言”,有的出资找媒体宣传;

  (四)以与合法组织合作的名义或以合法组织分支机构名义开展活动,有的千方百计“投靠”到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下,变身为分支机构;有的与合法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活动;有的想方设法成为事业单位下设机构,鱼目混珠;

  (五)组织形式“品种繁多”。有的以“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等传统社会组织形式活动;有的以“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活动。

  四、如何识别社会组织真伪?

  (一)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

  (二)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五、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员干部、公民提出了什么要求?

  (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得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二)党员干部(含离退休干部)要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得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

  (三)凡公民个人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以及参加其活动的,可事先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合法登记注册,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的相关线索,积极向民政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