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临时救助有新变化——目前已惠及1836人

日期:2025-02-21 10:13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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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魏巍)今年1月上旬,随着《湖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实施,明确和规范了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截至目前,全市通过临时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478.41万元,惠及1836人。

  新《办法》拓宽了救助对象范围,新增过渡型救助对象类型。根据困难情形将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过渡型救助对象、支出型救助对象三类,便于基层根据困难情形进行分类救助。明确“一事一议”认定支出型救助对象的开放性条款,尽可能覆盖到遭遇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的人群。

  同时,救助方式更多样,救助标准更加明确。如明确通过发放救助金、发放实物、转介服务等多种方式,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多样化救助需求。在救助标准上,明确对急难型和过渡型救助对象根据急难程度、困难情形和持续状况,可分别给予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3倍、6倍以内的救助金;支出型救助对象则根据对象类别、支出情况和自救能力分档进行救助。同时对情况特殊,需要加大救助力度的对象,明确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救助额度,确保救助实效。

  此外,还规范了发放程序。明确急难型临时救助金一次性发放,解决救急的问题;首次提出过渡型、支出型临时救助金采取“一次审核、分阶段发放”的方式给付,推进临时救助功能回归“保基本生活”的制度本源。下一步,宜昌市民政局将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落实新出台的临时救助政策,保证政策平稳过渡。(市社会救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