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三部门联合发文 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日期:2023-12-26 12:07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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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高蓓丽)为落实深化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近日,宜昌市发改委、宜昌市民政局、宜昌市市场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定价要坚持公益属性,保持殡葬价格总水平的合理稳定,维护正常殡葬价格秩序。要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收费、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墓位(格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属政府定价管理项目,收费坚持非营利原则;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包括遗体整容化妆、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两项收费属政府指导价管理项目,收费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依据服务成本加合理利润;此外其他的殡葬个性化服务(商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同时要规范村级公墓收费管理,村级建设的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

  《通知》要求,要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定调价管理。明确管理权限,规范政府制定价格程序,依法开展成本监审和后评估,实行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行业监管的职能作用,牵头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对政府定价以外的价格(收费)组织定期评估,并提出合理调整建议,使价格(收费)保持在合理水平。

  《通知》强调,要加强殡葬服务收费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丧葬费用和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死亡后的殡葬服务费减免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扩大减免范围。民政部门、殡葬服务机构均要做好收费公示,殡葬服务机构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各地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