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社会救助为特殊人群托起温暖救助保障网
本网讯(通讯员 梁园 胡吉辉)为兜好民生底线,宜昌社会救助系统全力打造“最温暖的社会救助体系”,擦亮“温暖救助”的党建品牌,以各项困难群众切实可感的工作,减轻困难群众的后顾之忧。
2021年以来,根据《湖北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宜昌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相关要求,市民政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尘肺病患者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患者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目前,全市尘肺病患者中,80人享受到城乡低保,6人享受特困供养,2021年至今,宜昌社会救助已为尘肺病患者发放临时救助金19.64万元。
今年3月,宜昌市启动2023年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有6000余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被纳入低保保障,3至6月共发放低保救助金1550.88万元。
同月,为切实落实省长江办印发的《湖北省巩固提升长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着力巩固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对因病、因残等原因丧失劳动就业能力的生活困难退捕渔民,按照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截至目前,共有42人纳入低保保障,1人纳入特困供养,同时开展临时救助23人次。
为减轻困难群众用电负担,社会救助系统配合电力部门开展困难对象电费补贴统计工作,今年上半年,城区(数据不含夷陵区)城乡低保、特困享受到每月电费补贴,累计42702户次。
针对就业时间不长且收入不稳定的对象,宜昌社会救助实行低保渐退,为低保对象提供一个过渡期,增强其就业意愿。对积极就业、发展产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或及时主动报告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2个月。
从低保、特困的常规群体,到老人、残疾人、疾病患者等大基数特殊群体,再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尘肺职业病患者和退捕渔民等小基数特殊群体,宜昌社会救助时刻将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全力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来自多方的温暖。(宜昌市社会救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