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敢闯敢为
日期:2023-05-22 16:42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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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梁园)近日,根据市委出台的激励干部敢闯敢为担当作为“1+3”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宜昌社会救助系统在社会救助领域积极开展容错纠错政策宣传与部署。
此前,宜昌率先在全省探索社会救助领域容错免责机制建设,出台《宜昌市社会救助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并根据省民政厅办公室其后印发的《湖北省社会救助免责清单(试行)》开展工作。4月,宜昌市民政局举办2023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培训班,会上重点强调有效利用容错免责机制作用,保护、鼓励基层干部勇于救助的精神。
同时,认真学习领会《中共宜昌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敢闯敢为担当作为的意见》《宜昌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宜昌市前瞻性决策风险事前报备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在社会救助系统内加大对文件精神的解读与宣传,鼓励民政干部大胆干事创业。
一方面工作人员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推动发展、破解难题中出现失误或因过失发生错误,但符合容错条件的,严格按照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和社会救助免责清单,实行容错免责、减责,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职工。另一方面,对遭受恶意中伤诬陷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切实维护正当权益,鼓励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松上阵,保持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宜昌市社会救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