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专项行动

日期:2023-01-12 14:45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岳晓林阅读量:

  截至2022年底,宜昌市现有社会组织25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93家,其中市本级社会组织41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6家。为有效遏制社会服务机构违反非营利属性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宜昌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专项行动。

  一是登记时落实告知承诺要求。市县两级登记机关在社会服务机构成立登记时,已向举办者、出资人说明社会服务机构属于非营利法人,社会服务机构开办资金属于捐赠资金。自2022年6月1日起,对市县两级新成立登记的67家社会服务机构全部落实告知承诺要求,审查申请登记材料时,严格落实“三书”,即举办者签收《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出资人填写《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捐资事先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承诺书》,进一步把好了社会服务机构成立登记非营利性的入口关。

  二是组织社会服务机构自查整改。对于已登记的社会组织,通过年检、培训、印发指南等方式,积极宣传非营利法人要求。印发《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至13个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召开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法规、非营利性、财务管理要求、财务记账、税收申报、个人所得税、社会组织年检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确保社会组织财务规范运行,提醒督促各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所属的社会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市县两级1193家社会服务机构已全部完成自查整改。

  三是在年度检查中开展非营利监管抽查。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分别按照不低于8%和6%的比例,在年度检查中对本级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进行非营利监管抽查,对养老机构逐一抽查。市县两级共抽查社会服务机构145家,其中市级结合社会组织变更法人及注销登记,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9家社会服务机构财务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及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进一步强化了对社会服务机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