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巡查救助 提升救助质量

日期:2022-12-30 10:43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岳晓林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杨世楚 寇丽慧)为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和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和提升,宜昌市救助管理站着力在街面巡查、照料服务、救助安置等关键环节上建机制、提质量、优服务,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宜昌东站流动救助点”实现人员“直达直送”。创新打造“宜昌东站流动救助点”,作为流动困难群众临时的“家”,进一步丰富救助车辆物资配备,让其能够满足流动困难群众饮食着衣等基本需求。安排外勤人员轮流在东站值守备勤,遇有来宜人员求助返乡车票实行现场直接办理,在流动困难群众完成求助登记后,为其购买“一站式”返乡车票,减少流动困难群众往返奔波,畅通救助渠道,优化救助流程,实现人员“直达直送”。2022年帮助购票返乡274人。

  多举措实现城区“主动救助”网络全覆盖。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通过日夜间巡查和划分职工巡查责任区实现城区救助巡查网络全覆盖,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同时加强与城管、公安、医院、防疫指挥部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发挥好110、120、12345市长热线等转介平台功能作用,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在接到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后,第一时间安排救助管理站外勤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并实施救助,形成了从自愿救助、上门求助向主动救助、保护性救助、人文关怀方向转变,确保救助快速、及时、高效。今年宜昌城区共救助456人,其中护送返乡69人,送医治疗192人。

  多渠道安置流浪乞讨滞留人员。对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受助人员,按照救助规定和程序,及时送至当地定点医院救治、康复。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身体健康的,救助时间超过14天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内照料服务。对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在相关部门协调下,及时将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送至公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2022年,已将14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员认定为特困人员纳入政府集中供养,妥善安置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后期,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回访,持续开展寻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