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为养老服务机构发放疫情期间补贴600余万元

日期:2022-06-27 17:44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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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刘莉蓉)受疫情影响,宜昌市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承受着巨大的运营压力。为帮助养老服务机构解难纾困,近日,宜昌市民政局出台政策,为城区39家养老服务机构发放应急运营补贴和工作人员临时补助等费用,共计606万元。

  一是加强汇报,主动争取。受疫情影响,全市养老机构自3月2日起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在院老人和服务对象只出不进,工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一律在院内居住,入住率下降,工作人员轮岗和部分员工离职导致人手紧张,各机构运营陷入困境。对此,宜昌市民政局深入到各地调研,主动协调市财政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养老机构运营情况,申请按照在院服务对象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养老服务机构临时运营补贴,对封闭管理期间在岗工作人员,按照150元/人/天的标准发放临时工作补助,预算约6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负担。5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发放补贴事宜。

  二是规范流程,严格审核。宜昌市民政局下发工作提示,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申报补贴流程,明确各养老服务机构申报时须提供入住老年人花名册、工作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及工资发放记录。申报资料由区民政部门全面审核,市民政局复审抽查。对虚报冒领的养老机构,将取消该机构享受补贴资格。对补贴申报发放工作做到对象准、审核严、发放准。

  三是强化监管,确保实效。市民政局明确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由各区民政部门发放至各养老服务机构账户,工作人员临时工作补助由各区民政部门直接发放至在岗人员个人账户,不得冲抵员工工资。切切实实使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到“真金白银”的补贴政策,对稳定养老护理员队伍、避免人才流失、促进养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较强的促进作用。

  四是优化政策,纾困解难。今年以来,宜昌市民政局先后出台了《宜昌城区养老护理员补贴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宜昌城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了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补贴、养老护理奖励补贴、养老护理岗位津贴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四项养老护理员补贴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等服务对象发放320-400元/人/月的上门养老服务补贴,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给予600-1000元/人/月的补贴。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助力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也体现了宜昌市委、市政府对养老服务行业的关心和支持。

  下一步,宜昌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尽最大努力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服务员”和疫情防控道路上的“守护者”,增强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信心和工作人员的归属感,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宜昌市民政局 养老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