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

日期:2022-05-27 09:37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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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张永勇 徐凌岚)为进一步落实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文明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引领文明新风,近日,宜昌市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市级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各社会组织积极向业务主管单位汇报,充分利用专业优势、资源优势,配合市文明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十不见”,倡导“十文明”活动。

  二是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创建要求,各社会组织要高标准、高质量准备申报相关资料,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三是积极推广活动宣传。要求各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站以及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创建活动,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弘扬正能量,提高社会知晓率,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群众加入到文明创建队伍,为宜昌市文明创建工作贡献社会组织力量。(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