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加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曹军艳 付亚楠)根据《湖北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措施》有关要求,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账户清理排查,加强委托代管人的备案和监管,规范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程序,有效堵塞低保、特困等救助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
一是全面开展救助对象账户清排。6月集中梳理排查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管理发放情况,包括对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向同一账户频繁支付或大额支付等存疑信息,以及委托代管救助对象账户情况。对排查、系统比对、资金发放过程中检查出来问题线索由县乡两级救助经办人员逐一复核纠正,确保救助对象户名和银行账户名一致。
二是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各地安排专人专责管理宜昌市社会救助系统及各项社会救助统计数据,通过年度核查、电话抽访和日常巡视探访等形式,进一步完善更新重病、重残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联系帮扶和照料服务人台账信息,督促乡镇(街道)规范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录入、动态监管,确保户主姓名、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救助证号、享受金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准确无误。
三是加强委托代管人的备案和监管。经过排查,各县市区均建立了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人联系台账。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委托代管书面协议的内容和格式,我局修改完善下发《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协议》模板,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和监管方法进行明确,供各县市区参照执行。目前各地正陆续重新与代为保管低保卡折的人员签订书面协议,并报县级备案。
四是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程序。加强动态监测,系统对死亡信息实时比对、收入财产超标信息按月比对并预警,根据预警情况入户核实后,及时取消不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对象。各地每月初在宜昌民政综合服务平台中提取发放花名册,交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逐一核对,再经县级民政、财政两部门审签后,通过代发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到对象“一卡通”账户,确保救助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宜昌市社会救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