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工作发展

日期:2021-05-28 17:14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何英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赵宽)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新时代宜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5月18日,宜昌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到2025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不低于全市户籍人口的1.4‰,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结构、素质能力和区域行业配置能够适应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

  《通知》对社会工作发展提出5个方面具体要求,一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落实职业补贴,进一步提高持证比重,要求社区书记5年内全部取得证书,社区工作者2年内取证比例要达到30%。二是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功能、有制度、有活动”的标准建站,到2024年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三是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到2023年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的民政事业单位数占当地民政事业单位总数的比例达到90%,鼓励在乡镇(街道)、社工类社会组织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四是大力培育本土社工机构,加强规范化建设,在2021年底之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五是加大社会救助领域购买服务力度,按照政策要求,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等方式,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的专业服务。

  同时,还出台了《宜昌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建站标准、功能定位等具体要求,要求到2024年实现110个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试验区(工业园区)社工站全覆盖,有条件的社区和村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室,把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室)打造成落实党和政府惠民政策、服务民生的一线阵地。

  《通知》强调,要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着力加强宣传工作方面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市社工事业创新发展。(市民政局基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