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关爱困难残疾人 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本网讯(通讯员 付亚楠)近年来,宜昌市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加大对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给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了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有保障。
加大兜底保障力度。一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并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月低保标准的30%发放补助金,实施重点保障。对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政策落实单人户保障,实行应保尽保。二是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优先给予住房救助、提供教育救助等。三是对遭遇急难型、支出型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按照不超过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实施临时救助。截至今年4月,全市城市低保中残疾人共4100人、农村低保中残疾人共13369人、城市特困人员中残疾人492人、农村特困中残疾人共4215人。
落实两项补贴政策。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截至今年4月,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共34015人,累计发放资金684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共48990人,累计发放资金1960万元。今年4月,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明确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补信息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业务,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方便困难群众“马上办、就近办、异地办”。4月22日,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全国正式实行。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大屏投放、报刊、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社会救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使残疾人群体更加了解相关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社会救助申请线上线下双线办理、宣传好党和政府“格外关注、格外关心”残疾人的政策制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宜昌市社会救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