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四点发力持续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本网讯(通讯员 曾山杉)宜昌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坚守为民初心,强化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围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引擎”,从理顺行政审批事项、优化登记服务流程、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引导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等四个方面,持续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着力理顺行政审批事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开展行政审批事项表单确认、梳理调整办件承诺时限等一系列职权梳理工作,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二是根据工作实际,持续优化办事指南,对《市管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指南》、《市管社会团体换届指南》等13个办事指南修订完善,提升群众办事效率。三是积极与省民政厅对接,全面打通政务服务网站与社会组织管理系统网站办理通道,实现100%在线填报。
着力优化登记服务流程,持续提升便民利民程度。一是“线上+线下”,为办事群众提供包括电话、QQ咨询和现场咨询等多种政策咨询方式,确保社会组织业务办理政策咨询服务无死角。二是持续巩固“一网通办”成果,确保在申请人筹备工作和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实现一次办、马上办。三是畅通与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沟通渠道,做好政策把关与业务指导,确保社会组织决定书与法人登记证书办理事项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现场出证。
着力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按照国家和湖北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化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规范登记审查流程。二是持续强化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征询听取相关意见,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确保社会组织依法依规成立。三是持续强化社会组织名称预核准工作,按照明确、清晰、聚焦主业的原则,严格做好社会组织成立可行性报告审查,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
着力引导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发挥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效用。一是引导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学术交流、专业研究和其他社会功能。二是全力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汇集强大合力、营造积极氛围、巩固发展成果。三是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平安综治建设和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宜昌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