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对疫情防控工作再强调再部署
本网讯(通讯员 蔡冬梅)1月29日,宜昌市民政局党组召开第3次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民政系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
一是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狠抓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全力以赴救治感染者”“及时收治所有确诊病人”“决不能因费用问题耽误患者救治”。民政部门在疫情防控中主要承担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捐赠、遗体善后处置、指导社区建立防控机制和养老、儿童、特困供养、精神病福利院、流浪乞讨救助等民政福利机构的疫情防控等职责。鉴于民政行业特点和民政服务机构中存在大量易感人群,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市县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构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重点业务的主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岗在位。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力量配备,把疫情防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把民政福利机构封闭管理作为重要措施狠抓落实。按照1月29日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在疫情解除前,全市养老(含民办)院、儿童院、农村福利院、精神病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等民政福利机构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殡葬、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禁止人群聚集活动。各相关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科学有序开展防控工作。养老福利机构(公办民办福利院、农村福利院、日间照料中心、精神病福利院)一律取消老人外出和家属探访活动,不得新接收老人入住,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要加强院内对象和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和日常消毒管理;救助管理机构对滞站受助人员实施封闭管理,严格执行各地疫情指挥部指令,有序开展困难群众救助,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站;殡仪服务机构严格执行《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遗体处理规程(试行)》,所有殡仪馆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对确诊死亡病例要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设立临时专用通道,免费接运、火化,坚决杜绝中介违规加价收费行为。疫情解除前,全市暂停公墓祭扫活动,殡仪服务机构要主动提供骨灰免费寄存和代为祭扫服务。婚姻登记机构要取消原定2月2日加班办理婚姻登记的安排,坚决避免“扎堆登记”,暂停结婚颁证仪式。
三是把社区排查防控作为当前工作关键狠抓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指导督促社区对疫情接触人员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手段,开展地毯式排查,把社区返乡人员特别是武汉来宜人员逐一查找清楚,登记在册,切实做好居家隔离和监测工作;对已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小区,按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决执行隔离观察。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社区把排查和联防联控作为当前控制疫情蔓延的重要措施进一步落细落实,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做到无死角、无遗漏。
四是把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作为履职底线狠抓落实。各级民政部门、慈善组织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依法、合规、有序开展捐赠活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从救急难的角度,对疫情封闭管理期间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救助;对外地来宜人员受困人员按当地疫情指挥部统一要求,启动救急难措施,给予物资保障,协调联络相关部门,决不允许推诿、拒绝,要确保所有申请救助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五是把压实责任强化纪律作为组织保障狠抓落实。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是重大政治考验。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担当应尽之责,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推诿敷衍、拖沓应付,各级民政干部要服从指挥听从调度,认真履职尽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宜昌市民政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