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吴丽)根据省民政厅的安排部署,今年宜昌市民政局被确定为全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的示范试点单位。为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重大决策法治化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宜昌市民政局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抓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放松,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关,推动法治民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等;结合工作实际,印制下发《宜昌市民政局关于建立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的通知》,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
二是明确审查范围。将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合同协议、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局领导批示需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其他重大事项等均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实现民政业务、政务、事务运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确保民政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是规范审查流程。明确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中的科室职责分工、岗位责任和工作时限。要求承办业务科室通过自审严把审核第一道关,确保应审事项全部送审。法规科二审,严格审核标准,客观审慎地提出审查意见,并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台帐,对审查意见书统一编号、统一归档、统一管理,做到审查工作有备可查。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邀请专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专题讲座,通过专业指导和强化学习,有效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自学相关制度规范,深刻领会内涵,明确工作要求,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为法治民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宜昌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