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上半年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
今年上半年,宜昌市民政局狠抓三个责任落实,着力推进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聚焦脱贫攻坚责任落实。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今年上半年,专题学习研究扶贫工作6次,印发了《2019年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在五峰县湾潭镇召开了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部署了2019年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5月9日至10日,在市委党校举办民政工作与精准扶贫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在五峰县湾潭镇开展2019年驻村帮扶工作专题培训;印制1万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发至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社区(村),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
三是强化调研督导。建立分片调研督导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媛多次到五峰县湾潭镇三台坡村调研指导、现场办公,其他党组成员分别重点督导联系一个贫困县,了解各地民政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四是督办落实整改。对各级巡视巡查、审计、大数据比对和媒体曝光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交办、压实各级责任,实行销号整改。
二、履行行业责任,聚焦脱贫攻坚措施到位。
一是落实兜底保障,确保“两不愁”。从4月1日起,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5280—6000元/人/年提高到5520—6240元/人/年,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按农村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面启动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拓展临时救助覆盖面,救助对象向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和深度贫困家庭延伸。加强与扶贫部门的信息衔接,开展了扶贫数据信息和社会救助数据信息集中比对,协商市扶贫办督促区(县、市)扶贫部门在扶贫系统库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属性进行动态更新标注。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2026户90961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3799人。1-6月,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9060人次136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3119人次数466万元),人次均救助水平达1511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次均救助水平1494元)。
二是落实帮扶照护,确保留守对象有人关爱。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掌握动态,完善制度,健全体系,防范风险,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留守儿童10349名、困境儿童9811名,乡镇督导员114名、儿童主任1581名。加快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开展互助养老、结对帮扶和“抱团”养老等模式,在农村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地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生产帮扶、精神慰藉、娱乐活动等关爱服务。上半年,已组织关爱联系人上门探视农村留守老人165721人次,组织老年协会会员、志愿者等提供精神慰藉11354人次,救助帮扶5096人次。
三是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拓宽参与脱贫攻坚渠道。组织开展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需求项目调查及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意向调查。参与组织全国“2019年第一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暨助力脱贫攻坚交流班”及全省“社会组织走进五峰”活动,签订合作意向43个,达成初步合作意向50多个,有6家国家级社会组织已落实帮扶项目,17家正在推进之中。省级社会组织落实帮扶项目31家(含资金29.5万元,物资45万元),还有9家正在推进落实之中。召开市级社会组织参与长阳县脱贫攻坚需求对接会,2家社会组织向长阳县捐款45万元。
四是加大慈善扶贫,建立四级联动体系。启动“慈善一日捐”活动,宜昌市慈善扶贫中心超市投入运营,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扶贫超市联动体系,向长阳、五峰集中配送价值约206.8万元共33400件的捐赠物资。全市筹募款物3633万元(其中资金2363万元,物资折款1270万元),投入资金及善物总值达3114万元,惠及贫困群众约2.2万人次,为全市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三、履行驻村责任,聚焦巩固脱贫成果。
局党组高度重视驻村帮扶工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入村实地调研指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突出民政元素、聚焦产业和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三台坡村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增强驻村工作队力量,强化作风建设,全面落实驻村帮扶职责,先后完成春、夏两季入户帮扶,帮助培育中药材、烤烟、中蜂、高山蔬菜四大主导产业,实现了安全饮水、农网改造、光纤网络、危房改造、硬化路入组五个全覆盖,在村出列、户脱贫等方面均达到了国家验收标准。(宜昌市社会救助局 黄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