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考核出台新规
日期:2012-03-29 08:55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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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罗璇)近日,宜昌市2012年度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考核评分标准出台。该标准结合今年中央、省、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点、重点和我市实际,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的考评标准进行了梳理更新,从组织领导、阵地建设、组织建设、自治机制、民主制度及监督评议、培训教育、经费保障等多方面全方位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考核作了规定。
新的考核评分标准呈现出三个新特点。一是紧扣中央及省文件精神。如考核评分标准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鄂发〔2011〕26号)规定,将社区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党员活动经费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并补贴到位,未执行的将予以扣分。评分标准还结合今年全省“全民阅读进社区”活动,将“全民阅读进社区”活动纳入了考评范围。二是紧贴宜昌工作实际。鉴于我市难点村全面治理并通过省考核组检查验收,本次考评标准删除了“难点村”治理工作相关内容;对社区直选率和参选率作了细致量化规定,即:社区直选率应达到30%,居民参选率达到80%以上。三是紧跟现实需要。新规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要求6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应建有便民服务站、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应达到60%以上,较之2011年30%的标准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宜昌市民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