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积极部署2012年全市救灾工作要点
本网讯(通讯员 艾逸)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推进宜昌民政事业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救灾减灾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健全救灾应急体系为目标,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推动我市救灾减灾工作全面发展。市民政局积极安排部署2012年全市救灾工作要点。
一是做好突发灾害应对工作。按照“未灾先动、闻灾快动”和确保受灾群众“五有+1”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强化汛期和汛期以外重大灾害发生期间24小时救灾值班制度,保证救灾工作相关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
二是做好灾害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信息系统(2012版),严格执行灾情2小时内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救灾预案启动期间24小时零报告制度,第一时间上报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有关情况。市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灾情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年度和季度评估,并进行排名通报。对及时报灾的要通报表扬,对迟报、漏报的进行批评,并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评估情况与各项表彰挂钩,城区与资金分配挂钩。
三是切实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灾害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查看灾情,在24小时内对需救助的受灾群众落实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四是扎实抓好后续救助工作。应急救助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性生活困难和需恢复重建情况调查,逐户建立台帐。在恢复重建中,要全面落实“科学选址部门联审”法,并加大恢复重建的检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入冬前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五是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地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灾害信息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提高各级灾害信息员的业务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并探索建立灾害信息员工作补贴制度,采取措施适当解决灾害信息员的通讯补贴。
六是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宜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于2011年12月份修订后正式印发实施。各地要根据市级预案对本级预案进行修订,在组织体系、应急准备、预警预报、响应指标、应急处置、灾后措施等各个环节与市级预案保持一致或做好衔接。(宜昌市民政局 救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