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部署2012年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七项重点工作
本网讯 2012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27号、鄂发〔2011〕26号文件和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宜昌市以服务居民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规范标准为要求,以城乡统筹为方法,以典型示范为导向,补齐短板、突破瓶颈,彰显特色,整体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全力争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
一、夯实网络管理,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一是深化社区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大胆改革,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部门和社区的工作权责,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全面清理社区承担台账、报表等行政事项,通过数据整合共享,实现及时生成,逐步解决社区工作行政化、案头化的倾向,为社区更好服务居民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深化社区网格化管理。以网格为单位,促进志愿互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居民自治服务与网格综合服务对接,做好社情民意收集、环卫监督、治安巡防、民间调解、重点人群关爱等服务,最大限度与民便利。居民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社区志愿者活动、网格管理员定期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反映诉求,社区及相关部门限时办理,让居民省心、舒心地享受周到、细致、快捷、贴心的服务,实现社会服务管理“全覆盖”,将网格综合服务打造成宜昌社区服务的核心品牌。三是推进公共服务流程再造。按照扁平化的要求,规范和优化公共服务办事流程,建立社区前台受理、部门(组织)后台办理、社区前台回复的运行模式,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首问负责、限时办结、错时上班、全程代理等便民措施。把各级各部门为居民服务的末端延伸到社区,实现只进社区门,只找一个人,一次就办成。
二、全面推进社区直选,提升社区居民自治水平。一是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认真落实鄂发[2011]26号文件精神,按全省统一部署,扎实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确保社区直选率达到50%以上。二是以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体系,完善居民议事、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等民主管理制度,大力培育基层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基层社会组织、居民、辖区单位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三是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培育社区志愿者组织,以活动为载体,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率。
三、积极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动。制定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在全市广泛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力争2年内90%的城镇社区达标。按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标准,积极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力争有更多县市区、街道、社区进入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行列。
四、提升全市社区服务设施水平。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做好未达到300平方米社区的工作服务用房规划建设工作,积极推进1000平方米以上、集办公、居民议事、居家养老、教育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力争2012年建成3—5个示范性社区服务中心。
五、深化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一是开展“一居一品”特色社区服务竞赛。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动员驻社区单位和居民,针对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未成年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开展“百项服务进社区”活动,培育推广社区“邻里节”、“社区讲坛”、“爱心妈妈”、“四点半学堂”、“红蚂蚁义工” 等一批特色服务品牌,评选宜昌特色魅力社区。二是开展社区工作者技能大赛。加大社区工作者培训力度,按照社区工作者一岗多能的全能型标准要求,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和新形势的需要,培育一批社区工作业务标兵,提升社区工作者素质。三是开展优秀志愿者评比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军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热情,凝心聚力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
六、认真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创建工作,提高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全市90%以上的村达到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村标准,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七、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结合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在夷陵区、宜都市开展试点,加大政策调研和指导力度,制定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标准和政策措施,积极总结推广宜都市、秭归县两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单位的经验,力争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达到50%以上。(宜昌市民政局基政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