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新春大礼送29.5万城乡困难群众
本网讯(通讯员 蔡冬梅)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市29.5万城乡困难群众同全市人民一道度过愉快祥和的传统佳节,在落实既有政策的基础上,我市筹资10073万元,将为城乡困难群众呈献一道又一道丰盛的美味“大餐”。
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对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有关精神,全市将下拨7233.26万元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360元。困难群众生活补贴标准在去年基础上翻了番。目前,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分别为101353名和160080名,农村五保对象13179名,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20138名,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70名。此次生活补贴将于2012年元月10日前一次性发放到位,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城乡低保对象增发一个月低保金
根据鄂低保办[2011]31号文件精神,2012年两节期间,我市仍然比照去年的做法,将以增发一个月低保金的形式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慰问活动,此举不仅可有效规避物资采购、发放环节违规现象的发生,而且能够降低行政成本,还可让城乡困难群众手持“真金白银”,按需采购,自主置办年货。我市将从地方结余的低保资金中统筹调剂2707.68万元为全市101353名城市低保和160080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两节慰问金。同时,对13179名农村五保对象仍按去年的标准给予两节慰问。全市城乡困难群众两节慰问金原则上将于2012年元月10日前到位。
提前发放2月份低保金
鉴于城乡困难群众节日期间支出较大的实际情况,我市城区2月份低保金将随同1月份低保金同步下发,便于城乡困难群众统筹安排节日期间的生活,度过一个丰盛、红火的新年。
发放临时救助金
我市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城乡边缘困难群众,将根据实际情况以临时救助的形式予以救助。
“套餐”丰盛,纪律严明
宜昌市民政局局长王庆玉郑重表示,各地在补贴和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必须严格工作纪律。明确标准,一视同仁;摸清对象,不漏一户,不掉一人;抓紧时间,倒排时序,城乡低保金、两节慰问金及一次性生活补贴金均要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不误一天;专款专用,实行社会化发放,所有资金均通过银行“一卡通”一次性打入被救助对象的个人账户,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严禁虚报冒领,严禁村组干部集体代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优亲厚友。市局将全程跟踪监管,抽查督办,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一查到底,严格追责,绝不姑息。各地要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将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送到全市29.5万城乡困难群众的心坎上。(宜昌市社会救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