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三措并举加大残疾人保障力度

日期:2011-10-12 10:01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近年来,宜昌市民政局在抓好多项重点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惠及残疾人就业、生活、养老、就医等方面的优惠保障政策,不断加大残疾人保障力度,扶助残疾人事业也取得了快速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福利企业安残作用。宜昌市民政局将福利企业登记认证权力下放到县(市)区民政部门属地管理,使福利企业登记和管理更加便利快捷,引导更多企业加入到福利企业行列中来。同时,充分发挥福利企业安残作用,积极向福利企业推荐,鼓励安置残疾人职工,全市已有符合条件的26家社会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职工1107人,安残比例为40%。

  二是解决贫困残疾人生活困难。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宜昌民政将贫困残疾人列为重要救助对象予以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核定补助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发残疾人低保金,实施重点保障;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实行免费集中收治,其中对城市住院治疗的给予一次性救助,并提供一年免费用药。对多次住院治疗的给予二次救助;对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贫困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学校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残疾人给予救济。目前,全市共有42242名残疾人享受到生活救助政策,其中集中收治重度精神病患者700余名。

  三是扶残助残受惠面不断扩大。通过微笑列车、重生行动等项目为2010名贫困残疾家庭唇、腭裂患者治愈了疾患,减免医疗费788万多元;在为老服务中,将老年残疾人列为政府养老补助重点对象予以保障,现已有1874名老年残疾人享受到政府每月50—150元不等的居家养老补贴;对贫困残疾人、伤残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残疾人到市优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鉴定,属精神和智力残疾的每例仅收取鉴定费用50元。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的每例减半收取鉴定费用。2009年至今,已有969名残疾人享受低价、减免优惠鉴定服务。(宜昌市民政局  张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