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三措并举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保障村民民主权利

日期:2011-09-26 09:02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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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宜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八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关于“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做好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工作,有效保障了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截止9月20日,全市除西陵区外已全面完成了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工作。

  一是广泛告知,确保通知到位。各村选举委员会通过张贴公告、悬挂标语、发放至村民公开信、入户宣传、打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对户籍在村、不在村居住和在外务工经商的村民,由其近亲属或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一对一专人负责,书面记载通知情况,确保通知到位。

  二是应登尽登。除举家外出确实无法联系的和本人书面(邮件、短信)确认不参加选举的村民外,只要是有选举权的村民全部登记到位,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一人。

  三是随到随登。对原举家外出确实无法联系,在选举大会前回村的,及时为他们进行选举登记,保障其合法权益。(宜昌市民政局基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