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喜获2009-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9月1日上午,湖北省委省政府在洪山礼堂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动员大会,表彰了一批湖北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宜昌市民政局榜上有名,被授予2009—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9—2010年,宜昌市民政局紧紧围绕服务宜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实现“三个最大化”和创建让社会各界“满意民政”为目标,把握“为民”主线,以“创五优争一流”和“民政爱民直通车”等系列活动为载体,努力打造“惠民民政”、“阳光民政”、“贴心民政”,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一系列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坚持把创建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管理目标。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结合市直“五型机关”创建和民政系统“创五优、争一流”、“民政爱民直通车”等活动,对全年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了切实可靠的行动方案,并将创建工作与文明科室和先进个人评比挂钩,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全员参与、形成合力。工作中局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坚持逢会必讲。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勤政廉政,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服务窗口,个个都是民政形象”的意识,坚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凝聚成强大的合力,积极支持本局的文明创建工作,并广泛参与各类创建活动。
三是积极参与全市创建活动,认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我局按要求参加了市文明委召开的各种会议,并认真落实了市文明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民政系统“创五优、争一流”和“民政爱民直通车”活动,先后认真开展了“三城联创”、“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爱国歌曲大家唱”、“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行业新风”、“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学习道德模范争做文明市民”、“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公共文明礼仪专项宣传教育”等系列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并积极参与军民共建、拥军优属、双拥模范城五联冠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百家千户扶智扶路、结队帮扶社区、助残帮困和各类志愿服务等活动。
下一步,宜昌市民政局将以2011年这个“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完善文明单位创建方案,并继续深入、广泛、扎实地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努力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助推宜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更好地发挥应有作用,在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上迈上新的台阶。 (办公室、人事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