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三社区荣获省级“绿色社区”称号
日期:2011-08-29 09:34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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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环境保护厅、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命名第四批省级“绿色社区”的通知》(鄂环发〔2011〕13号),授予全省21个社区为湖北省第四批“绿色社区”,我市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东风社区、兴山县古夫镇龙珠社区、夷陵区昌耀馨园小区名列其中,且获奖数量位居地市州第一(武汉市除外)。
近年来,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在注重加大社区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注重建设绿色社区与创建宜居绿色宜昌有效衔接,积极改善市民社区生活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生态平衡,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倡绿色消费,引导市民追求、宣传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社区建立社区环境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环保科学知识,赢得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和赞同。
截至目前,宜昌市已创建国家级绿色社区1个,省级绿色社区5个,市级绿色社区48个。 (宜昌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