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救助管理站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国务院办公厅39号文件

日期:2011-08-23 08:37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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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8月15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宜昌市救助管理站迅速组织干部职工对该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

  站长李建华同志在谈自己学习体会时说:国务院办公厅39号文件对我们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非常给力。7月26日、8月16日、8月19日我们分别对来自贵州凯里三棵树镇7名未成年人、2名带队大人和凯里海棠乡7名未成年人、4名大人来宜卖唱乞讨行为进行了及时的劝导与保护性的救助,并且派工作人员将这些孩子亲自护送到他们苗寨家中,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都是第一次。现在结合国务院下发的39号文件,说明我们主动开展对街头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性的救助的做法是对的,是符合国务院39号文件精神的。在对做好今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打算和要求时,站长李建华同志要求:一是每个干部职工要自觉地学习贯彻国办发39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计划,保证街头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各项工作的落实,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三是进一步加大街头劝导救助工作力度,加强职工岗位职责和责任心;四是加强车辆管理和工作人员上街劝导人员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五是统筹兼顾,把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

  当天的学习讨论中同志们踊跃发言,氛围十分热烈。大家一致认为,国务院办公厅39号文件,对从事救助管理工作的同志来讲,是一大利好;作为一名从事救助事业的工作人员要努力做好工作,用良好的精神风貌,一流的工作业绩,把宜昌救助工作做出特色,做出成绩,做出品牌,为宜昌社会经济的发展,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宜昌文明城市创建增添亮点与光彩。  ﹙市救助管理站张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