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及时调处婚介机构虚假宣传

日期:2011-08-19 08:33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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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昌市民政局根据举报,在西陵区果园路查处了一家借用“民政部门”名义开展婚介服务的婚介所。

  据群众举报,该婚介所以“民政部门指定合法机构”的名义,在社会上开展婚介服务,误导了一部分征婚市民。接到举报后,市民政局相关科室责任人高度重视,迅速会同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赶到举报地点实地调查取证。在举报现场,民政局工作人员清晰地看到该婚介所的户外广告牌印有“民政部门指定合法专业机构”。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民政局工作人员对该婚介所的作法提出了严肃批评,并要求他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迅速到工商部门履行登记手续,及时更改广告牌上的内容,不得继续采用“民政部门”等内容对征婚者进行虚假宣传。

  在此,市民政局也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国务院早在2002年就取消了民政部门关于婚姻介绍机构的前置审批项目,公民和其它组织举办的婚介机构都不再到民政部门登记。社会上凡是自称“民政部门指定婚介机构”,都属于不实宣传,请征婚的市民朋友特别注意,谨防上当,并主动向市民政局举报。 (宜昌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