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社会救助政策督查工作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迅速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鄂民电发〔2011〕27号)要求,宜昌市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并专门成立三个工作组,从8月1日起,分赴全市13个县市区,认真督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在第一阶段中,宜昌市督查了5个县市,抽查了8个乡镇(街道),调查了12个村和6所农村福利院,入户核查了近30名低保对象,走访了50余名群众。在督查过程中,宜昌市注重方式方法,确保督查指导的科学性。
一、形式多样。在督查过程中,宜昌市主要采用“望、闻、问、切”四字工作法,为社会救助工作“把脉问诊”,为救助对象“按需开方”。望(看),看公示内容是否齐全、准确,民主评议是否记录翔实,评议小组成员结构是否规范;闻(听),听取基层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问(访),对保障对象进行走访和电访;切(议),对个案问题,现场议论现场整改,对带有共性的问题,集中研究,限期整改。
二、突出重点。社会救助涵盖面宽,督查不能平均使力,必须突出重点。在督查工作中,我们注意把握以下重点:在督查地点的选择上,以工作薄弱地区和信访较多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为重点;在督查内容上,以救助政策是否全面、准确落实,工作制度和程序是否严格坚持,对象是否界定准确,资金是否足额预算、专户管理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为重点;在督查程序上,以查看资料和入户调查为重点;在发现问题的处理上,以问题整改是否到位为重点。
三、解剖麻雀。由于时间和工作力量的原因,我们只能通过解剖麻雀来发现问题,来了解基层工作的真实情况。督查时,我们一般在每个区、县(市)抽查2-3个街道(乡镇)、1所敬老院,每个街道(乡镇)抽查2个社区(村),听取情况汇报、查看工作资料、进村(社区)入户调查。做到既注意收集面上情况,又直接深入第一线,掌握第一线的真实情况。在督查过程中,一是注意发现问题,特别是带共性的问题。二是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和经验,尤其是带有创新精神的经验。如远安县为城乡低保户学生发放生活补贴、当阳市实行低保联审联批听证会、宜都市建立诚信低保承诺制度等。三是敢于真督实查。敢于面对面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敢于严肃查处违反政策的典型案例。
四、注重纠偏。在督查过程中,针对基层存在的几个认识误区,我们进行了纠正:一是农村低保政策不是养老政策,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老人不能纳入低保;二是农村低保政策不是安抚政策,离任村干部、老党员等条件好的不能用低保来安抚;三是农村低保政策不是福利、照顾政策,有的村给领导干部及镇村干部的父母办低保,把低保当成一种福利送人情;四是农村低保政策不是补偿政策,不能用于村级债务的偿还、拆迁户的补偿;并强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没有任何特殊身份,底线是保障吃饭、穿衣等最基本的生活要求,重点是保障重病重残人员,使农村低保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操作。(宜昌市社会救助局 蔡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