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贫困学子可享受“低保金+生活补贴+助学金”三重救助
“从今以后,我每月再也不用为生活费发愁了。政府为低保户子女发放生活补贴,将大大缓解我们家的负担。作为一名贫困家庭学生,我感谢党的好政策,今后,我一定努力学习,好好回报政府和社会!”日前,远安县鸣凤镇嫘祖路29号的城市低保对象路桂君之女程莹得知每月可享受到200元的生活补贴时,兴奋地说。程莹于2010年考入湖北大学,父母均失业,家里全靠每月480元的低保金维持生活。程莹在大学的生活费一直没有着落,仅靠勤工俭学和亲友接济勉强度日。从今年9月份开始,远安县像程莹这样的低保户子女,上学期间除了享受低保金之外,每月还可额外享受“生活补贴”。
近日,经远安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该县正式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贫困学生救助制度。从2011年9月1日起,该县对所有城乡低保户中上大学、高中的学生实施救助,按照高中生月补助100元、大学生月补助2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据统计,该县低保户中在读大学生276人,在读高中生191人。全县每月发放困难学生生活补贴金74300元,生活补贴金将通过银行卡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据悉,除对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贴常年救助之外,每年秋季,远安县还启动了“金秋助学”活动,为应届大学生发放5000元、高中生发放1000元的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入学。仅2010年,该县投入120万元资助200余名困难学生顺利踏上求学之路。
对此,远安县民政局局长向昌海表示:“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我们只有尽全力帮助贫困学生求学、读书,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这个家庭才能真正地摆脱贫困!”(宜昌市社会救助局 蔡冬梅、付晓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