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三措并举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
日期:2011-08-09 08:47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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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深入领会省政府法制办“鄂府法办〔2010〕7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分类指导,行政执法工作日益规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为落实好文件精神,民管科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部署、明确要求,确保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落实。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组织全市民管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实务参考》,增强法治意识,做到有法必依、依法行政。进一步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按照民政部规定的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格式,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时,要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辩听证的权利及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是继续完善行政复议告知制度。统一印发行政复议指南,在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设置行政复议收件窗口。确保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落实到位和行政复议渠道畅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组织的作用。( 民间组织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