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孤儿基本生活费全部发放到位

日期:2011-08-08 09:33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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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7月,宜昌市开展了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自查活动,目前,自查活动已顺利结束,全市820名孤儿基本生活费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此次自查过程中,宜昌市重点对核实孤儿身份、确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落实孤儿保障资金、规范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加强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监督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目前,全市共申报孤儿820人,其中城区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为每人每月1100元。其他县市区按照不低于全省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原则,确定了当地的具体标准。各地都严格建立了孤儿基本养育保障监督机制,强化资金监管,规范核拨和发放程序,做到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对经核定身份的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由县级民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并推行社会化发放。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于每年年初由福利机构报所属民政部门审批确定。(宜昌市民政局  张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