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全力做好孤儿保障工作

日期:2011-07-21 09:12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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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当阳市民政局积极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文件精神,完善孤儿保障制度,多措并举确保我市孤儿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对象。我们组建专班,走村入户,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孤儿进行重新调查核实,将83名孤儿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二是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在严格做好孤儿身份审核的基础上,规范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管理,我们按照规定对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分别按每人每月600元、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上半年,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59万元。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三是强化孤儿监护人的监管管理。对社会散居的孤儿,实行每年入户走访一至两次,通过走访家庭,向邻居询问等方式调查资金的使用情况,以确保养育金能完全用在孤儿身上,维护孤儿的正当权益。对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由市社会福利院保障生活、就医、就学等,确保不能回归家庭的孤儿、弃婴得到妥善安置、良好抚育。(当阳市民政局曹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