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上调优待金标准提升双拥水平

日期:2011-06-17 10:06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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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2010年5月,夷陵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由每户每年1200元提高至2500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发展大道新区)在当年底为324名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81万元之后,夷陵区政府领导近日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落实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关于提高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的决定。夷陵区民政局迅速研究部署落实方案,并和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将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每户每年500元提高至1200元,迅速调拨资金,已为该区134名义务兵家属补发2011年优待金共计9.8万元。

  此次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的上调,体现了地方党委政府拥军优属之情,让义务兵家属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提高了军属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同时,也为调动适龄青年服兵役的积极性,解除义务兵的后顾之忧,激励他们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促进军队和国防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夷陵区民政局  张晓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