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四项措施做好救灾准备及应急工作
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市局部地区洪涝灾害仍有可能发生,旱涝急转随时可能出现。宜昌市民政局做好四项措施突发自然灾害各项应对准备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地民政部门要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加强与财政、国土、交通、水利、农业、气象等有关涉灾部门的会商沟通和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灾前准备,着力保障救灾急需。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提前谋划,切实做好生活类救灾物资的补充采购和入库,对于不宜采购储存的,应提前与有关厂商签订购买协议。要进一步密切与本地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运机制,保障救灾应急期间的物资供应。要切实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经常性的避灾演练。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确保救灾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三是切实加强灾情管理,认真做好灾情报送和发布。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负责同志要上岗带班,值班人员要熟悉救灾业务。灾情发生后,各地民政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及时上报相关情况。灾情评估要与水利、农业、国土等有关部门认真会商核定,确保报送和发布灾情信息客观真实,口径统一。
四是切实加强应急救助,确保应对高效有序。各地民政部门要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根据相关预报预警提前做好突发灾害应对准备。灾害发生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核实灾情,指导开展救灾工作。灾害损失达到本地救灾应急预案响应等级的,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协商安排本级救灾资金,确保24小时内各项基本生活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五是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大力实行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和灾民救助卡制度,切实简化拨付手续,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要求,区分救助对象,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公布资金分配、使用和发放等情况,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社会效益。(救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