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进一步扩大城区廉租房租金补贴救助群体

日期:2011-06-14 15:10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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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昌市房管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扩大了宜昌城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范围。从2011年7月1日起,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的低收入困难家庭也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通知指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对象为宜昌城区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每月6.4元/平方米。

  通知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市民向居住地街办或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原件、结婚证复印件 (离异者需提供离婚协议)、承租的公房租赁合同、自有房屋产权复印件(若拆迁、出售要提供相关协议)、申请人所在社区出具的家庭人口及现有住房情况证明等。根据“先核住房后核收入”的原则,经住房保障部门核定住房状况后,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级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家庭收入。住房和收入均符合保障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将确定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对象。

  据悉,2009年宜昌城区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为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0年扩大到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今年则再次扩大到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据估算,此举可让近千户居民受益。(宜昌市社会救助局  蔡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