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突出“四项”环节提升农村福利院建设水平

日期:2011-06-13 09:50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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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宜昌市狠抓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经过提档升级活动、“窗口计划”项目和“霞光计划”项目等资金支持,全市农村福利院建设水平和服务管理水平大幅提升,院民的幸福指数大大提高,所有农村福利院都达到了合格福利院的标准,部分福利院达到了模范福利院的标准,实现了“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

  一、领导重视是基础。五保对象是农村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体,解决这部分人的生活问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宜昌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每年都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听取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齐力抓好农村福利院建设,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健康发展。

  二、长效机制是保障。自2006年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宜昌市各地均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了农村五保供养长效机制文件,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福利院的责任主体,配套了农村福利院公益服务经费和福利院维修改造基金,建立了五保供养经费自然增长机制。枝江市财政按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落实福利院的公益服务经费,不足部分由各镇(街道办事处)财政解决。宜都市财政按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安排福利院服务经费,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安排解决。同时按规定解决好福利院管理服务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合理设定服务岗位,理顺用人关系,提高服务水平。

  三、创新思路是灵魂。近几年,宜昌市农村福利院发展飞速,这源自于各地的不断创新。以宜都市为例,一是探索性的建立了农村福利院“以钱养事、服务购买”工作管理机制,解决了过去福利院人手紧缺,人员素质不高等影响制约福利院发展的问题,通过实施购买服务,进一步理顺了用人关系,充分调动了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农村福利院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在全国首创开展以农村福利院建设为重点的“星光工程”建设,一方面整合新农村建设资源,集合财政、民政、交通、电力、供水、文化、卫生、水利、体育、能源办等多个部门力量参与农村福利院建设,改变了农村福利院由民政部门独建为多部门共建的格局;另一方面农村福利院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窗口,变封闭式管理为开放式管理,在基础设施建设、院办经济、文化建设、科普知识、乡风文明等方面,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与周边农户互帮互助,互促共进。“星光工程”实施近两年以来,农村福利院院容院貌焕然一新,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院办经济不断发展,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明建设程度不断提高,五保老人居住环境日新月异,福利院的服务功能全面完善。三是广泛推行感恩文化,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感恩文化建设,教育院民知足感恩、爱国爱院,把感恩之情反映在健康向上的思想上,落实在爱院互助的行动上,体现在和谐福利院的建设上,从而提高了农村福利院整体文明程度,增强了福利院的凝聚力,促进了福利院和谐发展。宜都的这三项创新得到了国家、省的充分肯定,被堪称为“宜都样板”,各地纷纷前来参观学习。

  四、因地制宜是关键。宜昌市属山多平原少地区,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办院思路。以兴山县为例,其探索的“整合资源、建区域性中心福利院”的办院思路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体做法是:将全县8所乡镇农村福利院撤并为5所。将原来规模不大、发展空间小、位置相对偏僻的榛子乡农村福利院撤销,合并到黄粮镇,建立了黄粮镇中心农村福利院;将地处滑坡险段的高桥乡福利院、古夫镇福利院撤销,合并到高阳镇,建立了高阳镇中心农村福利院。将撤销的福利院院内设备、设施一并合入现中心福利院,同时合并方乡镇签订协议,由撤销福利院的乡镇政府,每年给中心福利院划拨1万元的经费,用于工作人员的工资,其五保对象供养金由县财政通过信用社直达个人帐户,中心福利院统一掌握使用,五保对象的安葬由原乡镇政府负责,原乡镇政府每年在重阳节和春节对居住在中心福利的五保对象进行两次慰问。区域性福利院建设使该县五保供养工作呈现了“三减少三提高”的可喜变化:一是福利院数量减少了,福利院标准提高了。撤并后的5所福利院均达到省合格福利院标准,基础设施完善,院民满意;二是福利院管理人员减少了,管理水平提高了。区域性福利院业务由县民政局直接管理,每所福利院按要求配备了院长、服务人员,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三是福利院安全隐患减少了,集中供养率提高了。建区域性福利院后,由于硬件设施得到加强,软件管理也相应提高,使院民实际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由于院民增多,院内也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许多分散供养老人纷纷要求入院生活。(宜昌市社会救助局  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