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全力以赴抗旱救灾妥善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去冬以来,我市降水异常偏少,造成全市出现持续干旱,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市民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
一是进一步加强抗旱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旱灾救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抗旱救灾工作当作当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有效解决好受灾群众在饮水、口粮、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以对受灾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抗大旱、救大灾思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旱灾救灾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减灾委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涉灾部门的会商和联动,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旱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二、进一步摸清旱灾需救助人口底数 。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村组,认真排查,逐项登记,进一步摸清因旱造成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员的底数和生活现状,重点摸清饮水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员、因旱灾造成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以及其他因种植业、养殖业受旱灾影响造成群众收入降低或因抗旱投入增加造成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员。各地在核查灾情的同时,要逐村逐户了解受灾和生活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严格按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审核、公示等工作,确保公开透明。
三、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中央和省的救灾资金即将下拨,各地要严格按照救灾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原则,严格执行申请、评议、审核、公示等程序,认真落实灾民救助卡制度,全面推行救灾资金“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同时各地要加大本级救灾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协商本级财政部门落实旱灾救灾资金。及时采取送水送粮、发放生活补贴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确保受灾群众的生活用水,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者擅自改变救灾资金用途,对截留、挪用或者擅自改变救灾资金用途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政局救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