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城市低保调标全面落实

日期:2011-05-25 14:29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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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昌市城区城市低保调标工作已接近尾声。宜昌市城区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90元提高至335元, 1.8万余户、4.1万余名城市低保对象将享受到低保调标带来的实惠。

  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从2011年4月1日起,我市城区(不含夷陵区)城市低保标准从290元调整至335元,城区4000余名低保边缘对象将被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得到有效救助。低保标准调整后,各地严格按照《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结合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契机,深入开展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公示等,根据新标准适时调增调减,避免盲目调标。同时,因调标而新增的低保对象也严格按照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办理,及时给予救助。目前,调标所需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低保对象与发放金额已经核定,低保金正在发放中。

  据悉,这是我市城区自1997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的第7次调标,调标幅度达16%。(宜昌市社会救助局蔡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