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镇“三无”人员救助实现高水平全覆盖

日期:2011-05-17 10:30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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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7年起,宜昌市就大力推进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救助工作,现已实现城镇“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集中供养率100%。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宜昌市把“三无”老人集中供养率纳入08、09年“民政爱民直通车”重要工作内容实现目标考核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公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推进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底前,宜昌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床位总数与本地城镇“三无”对象总数相适应的公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城镇“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的总体目标。各地认真开展“三无”对象普查、登记、建档工作,上门征询分散供养“三无”对象供养意愿,对自愿入住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及时落实机构实施供养;对不愿入住机构的“三无”对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日间照料、入户服务、邻里帮助等措施,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目前,宜昌市共有城镇“三无”对象2077人,其中已集中供养1572人,分散供养505人。全市各县市区城镇“三无”对象标准均已超过市政府规定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的标准,其中市社会福利院的供养标准达到5040元/年、人,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救助效果明显。(宜昌市民政局  张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