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全面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日期:2011-05-12 14:37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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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将着力建设一批农村公益性公墓以解决农村村民去世后的安葬问题。为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市民政局下发通知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规范。一是强调选址要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要求和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二是严格控制墓位用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做到不用石材水泥建墓、不立墓碑,整个墓区整齐划一;三是做好墓区及周边的绿化,做到一排墓一排树交替布置,两墓之间种植植物,所有空地都需绿化,确保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四是规定不进入服务区内公墓安葬的,不得享受丧葬费用免除和补助政策,以治理乱埋滥葬和火化后套棺重葬。五是将公墓管理维护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内容接受村民监督。(社会福利事务科 董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