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社会救助惠民水平不断提高
日期:2011-04-27 11:11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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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宜昌市进一步健全完善救助制度,着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宜昌市城区城市低保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由290元提高至335元,增长15%,这是宜昌城区自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第7次大范围提标。农村低保从今年1月起人均补助标准提高10元,保障对象再扩大1.5万人,全面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五保对象年人平补助水平提高300元,提标后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对象补助标准分别达到2100元和1600元。在医疗救助上,宜昌城区困难群众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可达到50%,封顶线6000元,特别困难群众可获二次救助;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将延伸至所有县市区乡镇医院,并进一步优化“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流程,困难群众求医治病更加方便快捷。
宜昌市着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让广大贫困群众普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升生活幸福指数。(宜昌市社会救助局 蔡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