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对民办养老机构全面开展规范整顿

日期:2011-04-18 11:14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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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宜昌市通过出台各种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大批民办养老机构参与到养老福利事业中来,有效缓解了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但是,一些未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但以民办养老机构名义非法运营现象,给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个问题,宜昌市按照“培育、扶持、发展”的原则,围绕“登记一批、扶持一批、取缔一批”的思路,对全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整顿规范,确保养老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一是依法登记一批符合规范的民办养老机构。对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要求并具备开业条件的机构,由民政部门派人上门发送《申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通知书》,告知申领条件、提交材料、办理流程,督促其尽快履行登记手续;对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申领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进行登记备案。

       二是积极扶持一批条件成熟民办养老机构。对确有生存、发展价值,暂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民办养老机构,根据机构建设的标准、规模、居住环境、基本设施建设等情况,针对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通过上门指导、建设资金补贴、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优惠扶持措施,积极扶持其发展成为符合要求的民办养老机构。

  三是坚决取缔一批违法违规民办养老机构。对于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无整改价值的,或拒不配合和接受检查的养老机构坚决予以取缔。依法处理过程中,民政部门会事先给机构发送《申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通知书》,为已收住的老人送达《致老年朋友的一封信》,做好预先告知事宜。对被关停养老机构的老人做好劝导和分流工作,并积极为他们联系合格的养老机构入住。(宜昌市民政局  张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