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大议案锁定社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3月30日,宜昌市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确定西陵区代表团丁晓艳等10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议案》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唯一议案,会议通过《加强城区社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决议》,并将交市人民政府办理。
市人大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出台《关于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完善社区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社区“便民服务站、综治信访维稳站、网格管理站”建设,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社区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机制、“扁平化”居民诉求响应机制、基层社会多元化治理机制;健全社区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保障机制,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并逐步增加社区建设经费投入,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人员经费、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制定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统一工资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切实加强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和网格管理员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推动社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取得成效。(宜昌市民政局罗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