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区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大幅提高
日期:2011-03-02 10:58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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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双拥创建和军属优待工作,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提高城区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文件规定,从2011年起,城区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从每户每年500元提高到每户每年1200元。除葛洲坝集团范围的对象由市财政和西陵区财政按照60%和40%的比例负担之外,其他各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优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