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
在组织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宜昌市民政局始终把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基本建设,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群众覆盖面作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基础和前提抓好抓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向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我们通过认真梳理和排队,将75家有常设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组织纳入选派范围,经过各业务主管单位推荐、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认定、市委组织部批准,共选派17名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负责这75家社会组织的党建联络指导工作。选派的17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来自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科协、市国资委、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残联、市峡口风景区管理局等单位。他们将在继续担负原单位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兼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指导帮助社会组织组建党的组织,抓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培养优秀党务干部;按照“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要求,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发挥功能。
二是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我们以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的名义将《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2010年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印发给各社会组织和各业务主管单位,并将结合年度检查从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方面对社会组织的党建成工作进行考核,首次将考核评价制度引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使社会组织进一步明确了抓好党建工作的努力方向。
三是规范党组织设置。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的支持,采取多种方式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有5家社会组织新组建了党组织。 (民间组织管理科)

